信息来源:宁波旅游网 发布时间: 2012-02-23 10:09:40
一、活动主题
为了充分展示北仑旅游“东方大港 休闲北仑”的特色和魅力,北仑区旅游局、宁波日报·开发导刊编辑部及北仑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北仑旅游杯”摄影作品征集及展览活动。
二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北仑区旅游局、宁波日报·开发导刊编辑部
承办单位:北仑摄影家协会
三、活动内容:
摄影作品征集
(1)时间:2012年2月22日-2012年12月31日
(2)征稿内容
应征作品内容可以反映北仑的风景名胜、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、城市风貌、休闲度假、节庆活动等。要求作品优美、新颖、文明,体现“东方大港 休闲北仑”的特色和魅力,适宜宣传推广。
(有关北仑旅游资源,可参见《北仑旅游网》北仑旅游指南相关内容http://www.tourism.bl.gov.cn)
(3)奖项设置:
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;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;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;优秀奖40名奖金各100元;网络人气奖2名,奖金各300元。
(4)投稿须知
a.投稿数量不限。组照限于6张内(每组按1幅计)。
b.本次征集活动只通过网络接收图片电子文件,征集作品应制作成长边不大于1000,文件量不大于200K,分辨率为72dpi的JPG图片文件进行上传,参赛作品不允许在图片上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(描边除外,描边宽度不大于2像素);并在文件名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作品名称以及联系方式。如作品入围,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作品大文件,要求长边不小于3500,JPG文件量不小于4M(不允许插值)。
c.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照片除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等技术处理。
d.投稿作者应对其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、完全、排他的著作权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、商标权、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,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。
e.活动主办方对应征的作品进行筛选,入围的作品在《北仑新闻网》上予以展示。主办方对入围和获奖的作品拥有使用权,有权在出版画册、制作宣传资料、举办展览等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,不再支付稿酬。
f.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
g.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(5)评委会组成:
由北仑区旅游局、宁波日报?开发导刊编辑部和区摄影家协会组成。其中评分时,网络人气占分值的25%,现场评委分值占75%。
(6)作品展示:本次征集的作品经筛选后将随时更新上传至《北仑新闻网》“北仑旅游杯”摄影作品征集专栏,接受网友评价和投票,网络人气将计入最终成绩。同时,将在《北仑新区时刊》上开辟专版,拟分春、秋两季阶段性地刊登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优秀作品;2012年12月31日本征集活动结束后,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在北仑行政中心大厅展览,并同时在《北仑新区时刊》整版选登。
(7)截稿日期:2012年12月31日截止(以邮件收到作品为准)
(8)投稿方式:
投稿邮箱:kfdkggb@126.com 或者1449832987@qq.com
(请在邮件主题注明“摄影比赛”)
咨询电话:86783600 86783619